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规定和要求,于2022年03月31日将《粤东LNG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配套管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2年05月5日前(20个工作日)提出。
验收编制(调查)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编制(调查)单位联系人:周晓蕾15198709221
一、项目名称:粤东LNG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配套管线(揭阳首站至浮洋分输站管段)
二、建设地点: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
三、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四、项目概况:2013年2月18日国家发改委以发改能源[2013]324号正式批准项目立项,核准立项内容包括:粤东液化天然气项目由接收站、港口工程和配套输气管线工程三部分组成。
其中码头工程和接收站工程已完成验收备案工作,本期验收范围为管线工程中的揭阳首站至浮洋分输站管段:包括6座站场(揭阳首站、惠来清管分输站、潮南清管站、西胪清管站、登岗分输站、浮洋分输站,原环评揭东分输站取消未建)、3座阀室(司马浦阀室、铜盂阀室、关埠阀室)、揭阳首站至浮洋分输站输气管线主线工程;接收站工程中未验收的部分配套设备(即汽化器、高压泵、再冷凝器、工艺海水系统)。目前尚有浮洋分输站至莲华末站输气管线主线段、普宁支线、潮阳支线、3座末站(莲华末站、普宁末站、潮阳末站)尚未建成,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待建成后再行验收。
粤东液化天然气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配套管线工程环评总投资251734万元,环评环保投资12844.16万元,占总投资5.1%;实际总投资184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8654万元,占总投资4.7%
2009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1年1月21日取得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粤东LNG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11〕24号)。本项目2021年4月进气生产。
本项目于2022年1月22日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工作组对本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根据验收组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本验收报告后予以公示。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胡经理 15915639679
通讯地址:国家管网集团粤东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本公司,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报告下载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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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2e43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