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吨工业超细轻质碳酸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年产10万吨工业超细轻质碳酸钙项目现已委托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工程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概述
1、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工业超细轻质碳酸钙项目
2、建设单位:弥勒市甸溪钙业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朋普工业区江边林业局废气工厂
5、建设内容:建设年产6万吨活性CaO生产线及年产5万吨工业超细轻质碳酸钙生产线各两条
6、项目总投资:1亿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包括:
1.废气:石灰窑的尾气、燃煤热油炉的废气,主要含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干燥、包装工段的粉尘。
2.废水类: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
3.固体废物:石灰窑废渣、煤渣、消化废渣、烟气除尘脱硫产生的除尘灰渣及生活垃圾。
4.噪声:水泵、空压机、风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
对石灰窑窑气经旋风除尘、洗涤、净化处理后由40米高烟囱达标排放;干燥和筛分工序含尘气采用集中收集后用于制砖。废气处理措施合理、可行,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
3、固体废物
石灰窑废渣、消化废渣和除尘灰渣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用于制砖。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4、噪声
为降低噪声的影响,首先从声源上进行控制,设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其次,车间通风、空调和排气系统的综合降噪措施;另外通过采用建筑物隔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合理。
本项目在采取报告书所提污染防治措施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其影响可被环境所接受。只要切实有效地实施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期及建成服务期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则建设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将得到应有的保证。拟建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告知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从通过电话和邮件方式,索取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简本电子文档。
建设单位:弥勒市甸溪钙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博文
联系电话:13988065278
E-mail:649084992@qq.com
通信地址:弥勒市朋普镇朋普工业片区内
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师
联系电话:010-87162828
E-mail:1875260595@qq.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地盛南街9号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可能受到拟建项目不利影响的公众。
主要事项:对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看法、要求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个人意见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书面意见,可不留姓名和地址。团体意见以信函和传真方式提供书面意见,注明团体名称并加盖公章。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我们真诚地希望您能对本项目建设存在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
弥勒市朋普镇公鸡山采石场
201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