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
国道G320线大理跃进桥至永保桥公路改造项目
2、建设项目概况
国道320线中大理公路管理总段管养范围的一部分,于1936年建成通车,老路全长91.53km。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漾濞县跃进桥桥头(北纬25°29'14.672",东经99°55'42.556,H-1363.170m)(G320线K3219+270),终点止于永保桥桥头(北纬25°25'55.218",东经99°20'33.265,H-1245.596m)(G320线K3310+800)。线路整体由东向西走向,沿线涉及大理州永平县和漾濞彝族自治县的有关乡镇。
推荐线路线总长91.44573km,其中新建12.514km,改建52.06173km,沿用26.88km。
项目推荐方案全线估算总投资合计为70387.9035万元,平均每km造价769.7232万元。
本项目计划2015年12月开工,2016年12月竣工,2017年1月正式投入使用。
二、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施工期对空气环境造成的污染主要是筑路材料的搅拌、运输过程中形成的扬尘,土方和车辆碾压裸土带起的扬尘,沥青摊铺时的沥青烟,动力机械排出的尾气污染。
(2)声环境
公路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砂石料粉碎、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施工噪声对沿线噪声敏感点影响较大,属短期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3)水环境
施工期开挖废渣、淤泥、建筑材料的运输和堆放、桥梁施工、混凝土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机械的修理、维护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水、施工生活区的生活污水等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挖方246.48万m3,填方总量99.74万m3,弃渣量146.74万m3。弃渣需在弃渣场内永久处置。
施工期对弃渣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围挡、截排水及覆盖措施后,施工期固废对环境影响小。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
根据近几年已建成公路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综合结果,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十分有限,其中TSP扬尘主要源于环境本底,路面起尘贡献值极小;NO2均不存在超标现象。随着我国执行单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公路对沿线空气质量带来的影响轻微。因此,本评价不做营运期的公路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的预测评价。
(2)声环境
营运中期昼间3个敏感点超标,共计62户,超标范围0.3~2.4dB(A),营运中期夜间24个敏感点超标,共计357户,超标范围0.1~8.1dB(A)。
(3)水环境
本工程设置养护工区1处、养护管理所1处、治超站2处,营运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路面径流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及服务设施内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11t/a,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县城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措施
1、施工期
(1)环境空气
粉状物料堆放、装卸及转运等过程中加盖篷布;沥青拌合站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且距离不小于300m;施工场地、过敏感点路段定期洒水降尘。
(2)声环境
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加强对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3)水环境
施工过程做好路基开挖作业面、料场的水土保持工作;合理选择施工物料的堆放场地,不得在水体岸边堆放;施工废水须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产生的开挖土石方、桥梁钻渣和淤泥及时清理运至弃渣场处置;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经集中收集后用作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4)固体废物
工程沿线设弃渣场14处。弃渣场选址避开水体及居民点,不占用基本农田及公益林;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附近乡镇垃圾处理站处置。
2、运营期
(1)环境空气
加强公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严格执行汽车排放车检制度。
(2)声环境
对运营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24处敏感点采取设置通风隔声窗的方法减缓噪声影响。
(3)固废处置措施
沿线服务设施(养护工区、养护管理所、公路超限超载检测站)等处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县城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4)水环境
养护工区及养护管理所工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治超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处理方式为旱厕,委托周边村民定期清掏,用于农肥。合理处置率100%。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国道G320线大理跃进桥至永保桥公路改造项目在认真落实国家和云南省相应环保法规、政策,并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拟建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期限为2月2日至2月13日。国道G320线大理跃进桥至永保桥公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工程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代表,主要事项是征求工程附近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实名反馈意见,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回访。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万李
联系电话:13987251198
传 真:0872-6521889
E-mail:ypxjtj@126.com
通信地址:大理州永平县博南东路8号
邮政编码:672600
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010-87162828
传 真:010-87162828-838
E-mail:tf113416@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邮政编码:100176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