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民用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根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对该项目建设公告如下信息,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玉林民用机场。
(2)地理位置:玉林民用机场位于玉林市南侧,福绵区石和镇东南侧的旺久村北头的山体上,距离玉林市的直线距离为21km,公路距离为30km,与周边各(市)区均可通过高速公路连接。
(3)功能定位:民用航空支线机场
(4)航空业务量:2025年旅客吞吐量74万人次,货邮吞吐量5000吨,年客机起降量8132架次。
(5)工程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航站区、货运区、工作区附属设施等主体工程,空管工程、油料工程、消防救援等辅助配套工程,以及供电、供水、供气、排污等公用设施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1)声环境:根据预测,2025年各敏感点飞机噪声LWECPN值均低于70dB,能满足《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中要求。远期2045年由于飞行量增多且增加了D类飞机,机场周边敏感点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加强运营期环境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适时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
(2)环境空气:本项目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飞机尾气,汽车尾气及油品挥发气等无组织排放源,由于玉林民用机场为国内支线机场,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因此机场建成运营后建议机场协调各航空公司选用尾气排放量指标好的飞机进行航空运输,组织场内车辆运行,避免拥堵。
(3)生态:本项目影响区域内无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分布,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大,对评价区土地利用格局及农业生产产生一定影响。机场建设与运营,对区域动植物资源影响较小。施工过程中易引发水土流失。项目需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统筹做好征地补偿、基本农田补划工作。机场采取分区治理措施对水土流失加以防治。同时对航站区、场内道路等进行景观绿化设计和建设。
(4)地表水环境:场内设机场污水处理厂,设计日最高处理能力为300 m³/d,污水站配套建筑面积250㎡。规划位置在机场工作区西北侧。本期污水站出水水质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就近排至机场雨水管渠,与雨水合流排至场外水系。
(5)地下水环境:玉林民用机场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不会对周边地下水产生影响。事故状态下,油库区泄露事故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因此,环评提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由于油罐均为地上油罐,并设置了围堰,污染易于控制);跟踪监测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污染源,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出现破损后要及时修复。
(6)固体废物:机场航空垃圾、生活垃圾等均送市政处理;各类危险废物通过临时贮存设施收集贮存,最终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7)环境风险: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为油库泄漏、火灾及爆炸等,根据预测,航煤油库事故状态下,在静风和年均风速条件下,油罐泄漏后发生火灾、近距离范围CO浓度均未超出LC50浓度标准限值(2069mg/m3);1.5m/s风速条件下,影响范围较大,且浓度较高。机场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设置事故池等措施减缓事故环境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国民航发展“十二五”规划。通过采取各项环保措施使得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飞机噪声影响有效减缓,固体废物实现市政集中处置,污水达标排放,对周围敏感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请您针对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玉林市人民政府铁路和机场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江秀华 邮箱:yulintlb@163.com
电话(传真):0775-2821301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联系人:王工 邮箱:729890344@qq.com
电话:010-87162828-695 传真:010-87162828-838
六、公众参与方式
建设项目周围的居民、任何关心该项目建设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普通群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箱与我们联系了解项目的详细情况,欢迎对本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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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5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