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明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受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对 “西沙•明珠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技术附件全文,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和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西沙•明珠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西沙•明珠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2)项目地点:上海市崇明县西沙•明珠湖景区内
(3)项目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E48)
(4)工程内容:拟建明珠湖路南起堤岸路,北至三华公路,全长2950m,道路红线宽度30m,双向4车道,道路等级为三级公路,计算行车速度40km/h。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配套的照明、交通标示线、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及明珠湖路南横引河桥和4个箱涵。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西沙•明珠湖景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与所在区域规划、环境相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对完善区域路网,改善区域交通将起到重要的作用。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但只要切实实施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管理,可最大限度的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从环保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全文。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概要
(1)名称:上海崇明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北沿公路2288号 邮编: 202177
(3)联系人:钮先生
(4)联系方式:021-59338285
5、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3)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沪闵路7886弄104幢 邮编: 201102
(4)联系人:王工
(5)联系方式
电话:021-64458200;传真:021-64159100
E-mail:public@shzyhb.com.cn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提意见,向环评单位电话、发函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