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促进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设,从而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对漳州市拓新塑料制品回收有限公司“年产23000吨再生塑料造粒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23000吨再生塑料造粒项目
(2)项目概况:该项目选址位于漳州市华安经济开发区长富工业园,项目总投资估算3000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33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32平方米,其中新建生产厂房建筑面积12932平方米,办公楼、宿舍楼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并建设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购置再生塑料造粒成套加工设备8台(套)。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漳州市拓新塑料制品回收有限公司;
(2)联系人:杨福裕;
(3)联系电话:18760673887;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环评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联系人:钱工;
(3)联系电话:010-87162828;
(4)联系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乙56号方圆大厦11层1101-1104单元;
(5)邮箱:1093596649@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目前,该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评价工作程序及内容为:①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状况调查;②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确定评价重点;③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④进行环境影响预测;⑤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⑥给出关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提出环保措施及建议,编制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问题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对项目的建设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疑问、看法、建议或要求。
(3)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设有何
建议和要求。
(4)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项目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漳州市拓新塑料制品回收有限公司或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方式可打电话、发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
建设单位项目联系人:杨福裕;电话:18760673887;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钱工;电话:010-87162828。
漳州市拓新塑料制品回收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