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8条有关规定,现将通州环球主题公园增设京哈高速立交节点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进行公告,征求公众的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通州环球主题公园增设京哈高速立交节点工程
建设单位: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北京市通州区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京哈高速公路与环球主题公园立交桥工程,推荐方案采用专用匝道+部分苜蓿叶立交型式。
立交设计起点对应京哈高速桩号1+572.57,设计终点对应京哈高速桩号3+203.28,立交设计范围长约1.63km。共设置3条专用匝道,其中专用匝道1和专用匝道2为进出北京中心城方向的西向北和北向西的专用匝道,专用匝道3为东向北的专用匝道。专用匝道1和专用匝道2设计速度采用60km/h,专用匝道3设计速度为40km/h,三条匝道均设置为单向双车道,路面宽10.5m。三条匝道总长约5.73km,专用匝道1、2和3长度分别为2.70km、0.40km及2.63km。设置两座匝道收费站,分别位于专用匝道3进入京哈高速公路前及专用匝道1和专用匝道2合流以东处。
部分苜蓿叶立交共设置4条匝道,设计速度均采用30km/h,最小半径45m,均采用单向单车道,路面宽10.5m,4条匝道总长约2.67km,Z1、Z2、Z3及Z4匝道长度分别为0.78km、0.71km、0.75km及0.43km。设置两座匝道收费站,位于规划日新路以东,京哈高速公路南北两侧。
项目段拟定于2017年开工,2018年建成通车,施工工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40323.97万元。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 邮编:100161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10-67617799-1116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邮编:100147
联系人:宋工 传真:010-87162828-698
联系电话:18687832516 邮箱:vikysong@163.com
四、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取的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
本项目占地范围内为正在施工建设中的通州环球影视城,占地范围内无原生林、无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很小。施工完成后,对征占土地进行绿化、复垦,减少水土流失。
(2)大气
项目施工期间因施工材料临时堆放及表土平整等造成大气中悬浮物颗粒物含量增高;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
项目施工期间应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大风天气加强洒水次数;堆存的施工材料应铺设篷布,能有效控制扬尘的影响。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主要为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运营期间主要为道路车辆产生的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机械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运营期间应在噪声超标路段设置隔音降噪设备,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
(4)废水
为避免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混凝土拌和。生活污水重复利用对地表水基本不产生影响。
(5)固废
项目施工期间固废主要来源于开挖土石方,通过项目设计的弃土场可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产生的所有弃土、弃渣。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项目评价区内有前营村、德邑新时空小区等2个敏感点,由于京哈高速车流量较大,造成前营村的声环境现状超过4a类和1类标准。
2、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施工期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固体废弃物均进行100%合理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运行期噪声经采取合理的降噪措施后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该项目的实施,只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严格采纳和实施本次评价所提出的对策措施,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环评报告简本查阅
公众可通过邮件方式或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通州环球主题公园增设京哈高速立交节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项目周边的居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该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发送电子邮件至2436699107@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邮件中请写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联系电话(传真):010-87162828-698。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起止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1月7日。
文件链接:http://pan.baidu.com/s/1kUXHXKN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