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6日,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港清三线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工程建设单位港清三线输气管道工程EPC项目部、工程运营单位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石家庄输气处、华北储气库分公司、大港储气库分公司;环评单位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和环境监理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共28人。会议邀请5名专家负责技术评估。
技术专家组对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港清三线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验收监测单位对环保执行情况、验收调查报告内容的汇报,经认真讨论,认为该项目基本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条件。
验收工作组现场查看了该项目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环境保护措施;听取了建设单位、运行单位和验收调查单位等的汇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港清三线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2月2日,公示期间,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接受公众来电、来信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
建设单位名称: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9号
联系人: 雷先生 电话:010-84884298 邮箱:604580556@qq.com
一、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港清三线项目由中石油北京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建设,新建一条永清首站至大港末站的港清三线主干线以及用于与永清首站相连接的7条联络线,包含永清分输站改造。永清首站设连接点阀室4座、联络阀室1座,7条联络线总长约14.8km,管径D559-1016mm;干线起于永清首站,止于大港末站,全长162.2km,沿线经过永清县、霸州市、静海县以及滨海新区等4个县(市),管径D1016mm,设计压力10Mpa,全线共设置5座站场,5座截断阀室。
工程实际总投资25.2458亿元,实际环保投资21191.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8.39%。定员37人。
2012年11月北京飞燕石化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港清三线输气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5月27日,国家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13〕133号给予了批复。项目于2013年2月取得试验段先期开工批复,2013年3月试验段开工建设,于2013年6月建设完成,项目“霸州分输站至大港末站”段于2015年11月竣工,项目永清首站至霸州分输站于2016年11月竣工,全线与2016年11月投入试运行。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工程设计输气规模、主要工艺装置和设备与环评阶段基本相同。
主要变更内容包括:(1)永清首站建设位置向西偏移约2.5km;(2)联络管线7条没变,各条管线管径和设计压力没变,阀室数量由7座变更为5座(3#与4#阀室合建、5#与6#阀室合建);(3)管道全长177km,相比环评181.5km,减少4.5km。
二、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为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审〔2013〕133号文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正常输气过程中管件、阀门等接头处的轻微泄漏,清管作业、分离器检修排放的少量天然气以及站场系统异常放空。通过15m高的放空立管排放(有自动点火系统)。
审查认为,本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管理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二)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建设有雨水收集系统、化粪池、排污池。主要处理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1)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经初步处理后,排至污水池,污水池定期采用移动潜水泵提升至污水车外运,不外排。
(2)生产废水主要为过滤分离器、汇气管等排放的各类杂质,站内所有污染物集中排放排污池,排污池定期采用移动潜水泵提升至污水车外运。
(三)噪声防治措施
(1)选用了低噪声设备、选用了高质量节流阀减小站内管线流速。
(2)对噪声源进行优化布局,对平面布置进行合理设计,高噪声设备选在远离人群的区域布置;放空区选择在远离人群区域。
(3)对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厂区内工艺装置周围、道路两旁进行绿化。
审查认为,本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管理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全线生活垃圾总量约为15t/a,均依托地方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理。
审查认为,应核实本工程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及处理处置措施。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各站场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设备,管线均做防雷、防静电接地。运行期采用了日常巡线检查、定期检测管道壁厚、对管道和站场周围居民进行风险宣传等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了分级响应体系和与应急联动机制,并在各个站场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措施和物资。
审查认为,运营期应加强安全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体系。
(六)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本项目在施工期未执行环评中要求的监测计划。本项目在试运行期,针对本工程环境污染的特点,按环评监测计划要求进行了大气污染物和噪声排放监测。
审查认为,运行期应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
三、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和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空气环境
各站场监测点位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值1.63mg/m3,说明各站场厂界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监控浓度限值4mg/m3的要求。
(二)水环境
站场内污水处理设施符合环评、设计要求,各站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都得到妥善有效的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环境
验收调查期间,永清首站,霸州分输站,静海分输站、常流分输站和大港末站站各个厂界昼间监测值50.3-60.1dB(A)、夜间噪声40.3-44.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站场阀室周边敏感点噪声环境监测值昼间48.2-51.2dB(A),夜间40.3-43.2dB(A)均满足其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GB6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生态环境
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段施工,避开了环境敏感区鸟类鸟类的栖息、繁殖和迁徙高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地貌恢复,并采取了相应的工程防护措施,如护坡、挡土墙、截水墙、排水沟等,有效地避免了水土流失和管线的裸露、破坏。工程临时占地管线作业带、河流沟渠、公路铁路穿越段恢复良好。
四、验收结论与后续要求
工程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续应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要求开展运行期环境监测,并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含危废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附件:港清三线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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